俄羅斯通訊及大眾媒體部:ICO項目發起方名義資本金至少需1億盧布
2018-02-13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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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數字代幣發行方也有義務持有一個“特殊許可”的銀行賬戶。

據外媒消息,俄羅斯通訊及大眾媒體部(Minkomsvyaz)發布了一份文件,其中涉及到構建ICO項目的許可規則。
根據該文件內容顯示,如果數字代幣發行方需要推出ICO項目,其中一項重要指標就是名義資本金額至少需要1億盧布(約合170萬美元),這樣才能夠獲得在俄羅斯開發、生產、以及發行數字代幣的許可。此外,數字代幣發行方也有義務持有一個“特殊許可”的銀行賬戶。
此外,這份監管文件還披露,數字代幣項目的授權許可將由俄羅斯通訊及大眾媒體部頒發,授權期為五年。同時,俄羅斯通訊及大眾媒體部還將數字代幣定義為“在分佈式賬本技術(DLT)系統中的加密記錄,該系統能夠證明數字代幣擁有者,有權以初始價格從通過分佈式賬本技術系統從代幣發行方獲取數字代幣。”
另一方面,俄羅斯通訊及大眾媒體部還要求數字代幣發行方提供經過審計的ICO規則,包括數字代幣發行方的義務等,以確保他們不能撤銷公開報價而贖回數字代幣。
不僅如此,數字代幣發行必須使用盧布、並通過非現金方式進行結算。另外,如果發行數字代幣的公司想要回購自己的代幣,那麼只能使用自己利潤,以正常價格進行購買。
上月二十五日,俄羅斯財政部出台了“數字資產監管法案”草案,其中構建了數字貨幣、ICO、以及採礦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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