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虛擬資產新規將於6月1日生效,散戶最快下半年可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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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昨日(23 日)公佈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總結,確定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規管,將於下週四(6 月1 日)生效,並將允許散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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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牌照,同樣亦將於下週四開始接受申請。至於現時存在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蔡鍾輝稱,下週四前沒有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能繼續營運;至於當天之前已在香港營運的平台將設有過渡期,須於9 個月之內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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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受規管前不供散戶買賣
證監會又強調,批准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擬資產以供零售買賣,並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擬資產,亦非對該虛擬資產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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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標題香港規管虛擬資產進程
2018 年11 月,證監會公佈有意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指發牌制度屬自願
2020 年12 月,證監會發出首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予BC 集團( 863)旗下公司OSL Digital Securities_
2022 年2 月,港府向立法會提交《 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產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推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
2022 年10 月,港府於金融科技週發表虛擬資產政策宣言,表示有意放寬虛擬資產予散戶參與
2022 年12 月,《 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產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正式通過
2023 年5 月,一級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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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不會為虛擬資產設交易後冷靜期

除了是否容許散戶參與外,今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的另一個重點在於投資者的保障問題。坊間有意見認為,應仿效保險產品為散戶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之前或之後“提供冷靜期機制”,惟證監會認為:在虛擬資產交易完成後設冷靜期並不可行,因為此舉將影響虛擬資產交易的其他客戶。
另外,對於有意見指,證監會應禁止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誘因和金錢利益,證監會表示同意,並指已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中明確禁止提供饋贈,但費用或收費折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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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虛擬資產監管要實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明生
去年底政府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闡明當局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包括透過發牌制度進行監管等;今年初並進行相關平台營運者建議監管規定的公眾諮詢;昨日,證監會發表相關諮詢總結,回應者普遍表示支持,而在考慮回應後經修訂的監管規定,《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 月1 日生效,散戶最快今年下半年可於發牌平台進行買賣。虛擬資產已成金融生態的重要部分,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理當不能缺席;確保虛擬資產的監管實而不虛,不因無王管而動輒出亂子,令市場對此更具信心、投資時更加安心,才有利於這個金融創新產品的有序、健康、可持續發展。
關於虛擬資產,有人覺得熱潮已過,香港動作姍姍來遲;惟同時,亦有人覺得方興未艾,甚至是未來金融發展所向。到底誰是誰非?無論如何,虛擬資產已被廣泛納入金融界的資產配置籃子裡,由區塊鏈技術到數碼貨幣等各地亦正挖掘潛力。如果香港金融版圖缺此一角,難免不利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所謂錯過時機,很大程度基於投機炒賣角度,因NFT、加密幣等成交額與成交價均見頂回落了。不過,這反過來凸顯了監管的必要性,勿讓投資者因無王管而蒙受損失,尤其在前車之鑑下,香港可以更有效監管,避免走歪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