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G Ventures:不破不立,為什麼我們需要更好的NFT協議標準
原文作者:Chloe
原文來源:IOSG Ventures
原文作者:Chloe
原文來源:IOSG Ventures

自五月Terra 爆雷導致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到七月末美聯儲加息,加密行業在受到連續的衝擊後陷入了暫時的沉寂。二級市場上,BTC 價格回落到兩萬美金左右,與17 年牛市的高點基本持平。一級市場也趨於冷靜,項目的數量和估值明顯下降,基金出手的頻率也隨之放緩。就連Telegram 上面的一直非常熱鬧的加密社群,成員們也從一分鐘發幾百條消息討論市場變成了日常吹吹牛,發髮美女圖片。在這個熊市,大家都變得「佛系」起來。
Paradigm—VRGDAs
圖片描述NFT 市場同樣也不例外,藍籌NFT 的地板價出現了較大幅的下降。同時,OpenSea 的8 月交易量不到五億美元,創一年以來的新低。儘管如此,面對低迷的市場行情,作為加密基金兩大風向標的Paradigm 和A16Z 沒「佛」起來,紛紛在近期圍繞著NFT 定價、版權等議題發文。 8 月31 日,A16Z 發表了「The Can't Be Evil NFT Licenses」,界定了NFT 六大版權類別。 Paradigm 分別在8 月24 日和9 月6 日發表了VRGDAs 和GOO,對NFT 的創新拍賣機制和社區價值進行了討論。本文將著重為讀者介紹這三種圍繞著NFT 構建的新標準和機制。
概念:圖片描述
圖片來源:https://dune.com/PierreYves_Gendron/opensea---metrics概念:
VRGDA 是NFT 的新拍賣機制,適用於非線性釋放的欠缺流動性的資產
NFT 發行方可以利用VRGDA,自定義NFT 除一次性釋放或線性釋放以外的拍賣時間表。並且通過價格的動態調整擬合時間表

VRGDAs,英文全稱是Variable Rate Gradual Dutch Auctions,是Paradigm 提出的NFT 拍賣新機制。在討論VRGDA 之前,我們先來看看GDA 的概念。 GDA 的中文是漸進式荷蘭拍賣,顧名思義,其工作原理就是將一筆拍賣分解成一系列的荷蘭拍賣(注:荷蘭拍賣是一種常用的拍賣機制,拍賣品會從一個高要價開始競拍,然後逐漸減低價格,直至買家願意接受)。因為不依賴於市場流動性而銷售,GDA 尤其適合應用於欠缺流動性的資產。
圖片描述

VRGDA 是GDA 的衍生,它允許NFT 發行方制定一個拍賣時間表,比如每天售賣100 個NFT,或者每天比前一天少售賣十個NFT 等。 NFT 的生命週期和Gartner Hype Cycle( 技術成熟度曲線) 十分類似。 NFT 在初期沒有太多聲量時價格很低,獲得社群和知名度之後價格暴漲,隨後因為熱潮過去價格瘋狂下跌。大部分NFT 項目會歸零,而極少數獲得共識的NFT 能夠存活下來,並且逐漸穩定在一個市場均衡價格。

那麼VRGDA 如何通過拍賣機制延長NFT 的周期呢? Paradigm 給出了這樣一個函數:
圖片描述
圖片描述其中P0 是NFT 目標價格;k 是沒有達到預期銷量時NFT 價格的衰變因子,f(t) 是時間表,在t 時間點預期賣出n 個NFT。通過代入不同的f(t),我們能得到不同的銷售機制。 Paradigm 在文中僅討論了三種情況,不過理論上任何形式的時間表都可以被實現。如果發行方選擇以恆定的速度線性釋放NFT,比如每天釋放10 個,這就是簡單的GDA。如果發行方期望隨著時間來調整髮行的數量,則需要VRGDA。比如發行方要發行一個無限供應的NFT,並且預計在發行之初能製造更多的熱度,因此計劃在早期釋放更多的NFT,隨著時間的推移,釋放的NFT 數量遞減,那麼可以選擇開方函數代入。如果發行方想在早期更加激進的釋放NFT,且不希望NFT 無限通脹,那麼可以選擇對數函數來實現。
Paradigm—GOO
圖片描述當擁有了預期的時間表後,第二步就是通過價格的動態調整來擬合預期的時間表。這裡應用了經濟學中最基礎的需求理論:商品的價格上升,需求減少;商品的價格下降,需求增加。因此我們可以通過調整k 來調整NFT 的價格,如果銷量高於預期,那麼抬高NFT 的價格來控製過剩的需求;如果銷量低於預期,那麼降低NFT 的價格來刺激需求。通過乾預價格來擬合預期的時間表。
概念:採用VRGDA 之後的好處是什麼呢?最直接的就是創作者而不是礦工能夠獲取更多利潤。
如果發行方能夠調整每天發行的NFT 總量,就不會出現一次性發行引起的gas 戰爭,讓很大一部分消費者剩餘進了礦工的腰包。其次,這種發行方式還能夠使NFT 的生命週期更加平緩,避免價格暴漲暴跌。同時一定程度上延長NFT 的生命週期。概念:
GOO 是針對發token 的NFT 社區的所有權的一種優化方式
邏輯:通過token 的高通脹來實現資產的強制鎖倉,並且通過綁定NFT 和token 增發的關係以綁定NFT 持有者和token 持有者兩個群體意義:
讓NFT 持有者和token 持有者兩個群體盡量保持重合對於項目有很大意義,但是通過高通脹的方式來實現並不具有很強的可持續性
GOO,全稱是Gradual Ownership Optimization,意為漸進式所有權優化,適用於同時發NFT 和token 的社區。 GOO 針對的問題主要是,很多項目的NFT 發行和token 發行是獨立的並且沒有綁定關係,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token 持有者和NFT 持有者會產生分離。例如ENS 社區,持有ENS 域名的群體和持有ENS 代幣的群體並不重合。

GOO 解決問題的方式在於將token 的增發和NFT 綁定起來。簡單來說,
用戶需要同時持有一定比例的NFT 和token 才能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Token 的發行是高通脹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單位時間增發的token 會越來越多。同時Token 的分配跟兩個條件有關:1. 必須持有NFT,2. 持有Token 的數量,持有token 數量越多,增發的token 會相應更多。基於NFT 增發token 也可以被理解為NFT 有產生token 的能力。如果用戶手裡只有token 沒有NFT,相當於只有蛋沒有雞,用戶沒有產生token 的能力。那麼隨著token 發行量越來越大,用戶手上token 的價值會被稀釋。因此只持有token 不持有NFT 是一個非常不明智的決定,用戶會更有動機同時持有兩種資產。那麼更加複雜的問題在於當用戶持有NFT 時,持有多大比例的GOO 才能達到效用的最大化?前文提到,持有越多的token,獲得的增發的token 會越多。但為了避免出現一個賬戶裡只有一個NFT(為了獲得了增發token 的權利),和很大數量的token(為了獲取盡可能多的增發token)的情況。 Paradigm 將基於NFT 增發token 的速率做了規定。 NFT 生產token 的函數為:
A16Z—Can't Be Evil NFT Licenses
其中m 是NFT 產生token 的乘數,g(t) 是t 時間點持有的代幣數量。因此NFT 產生token 的效率跟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NFT 自身的乘數( 初始禀賦),一個是持有token 的量( 後期調整)。這裡運用了一個開方函數,意義在於每多持有一單位的token 對於手中NFT 產生token 的邊際效率是遞減的。因此,當持有人手中的NFT 和token 已經達到了最佳的比例時,繼續增持token 的效用低於再構建一個新的NFT 和token 的portfolio。GOO 的意義,簡言之,首先是
概念:通過token 的高通脹來實現資產的強制鎖倉。其次,通過綁定NFT 和token 增發的關係來綁定NFT 持有者和token 持有者,避免兩個社群利益不一致導致的問題。
比如,持有NFT 代表著認同此NFT 帶來的文化屬性,持有token 更多是出於投資考慮。然而社區的治理權的分配普遍是根據持有token 的數量來分配的,這些token 持有人可能對社區本身並無身份認同,也不會有興趣參與治理。因此保持NFT 和token 持有人兩個群體一致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通過高通脹來實現強制鎖倉,筆者認為並不具有可持續性。概念:
Can't be Evil NFT Licenses 是A16Z 頒布的NFT 商業版權準則
邏輯:意義:

這些執照明確規定了買方關於其NFT 藝術作品的權利,主要設計到三個方面:
圖片描述
圖片描述
Why Always About NFT?
1. 這些權利是否具有排他性(創作者放棄所有授權權利,只有買方有權決定如何使用NFT);2. 是否包括商用權(開放買方用於商業目的權利);3. 是否允許買方的二改,二創等行為(修改或者二創NFT 並且使用)。其他權利還包括買家是否有復制、展示和傳播的權利,以及有權刪除仇恨言論等等。圖片描述圖片來源:https://a16zcrypto.com/introducing-nft-licenses/
例如其中一條涉及到仇恨言論的權利引起了熱議。因為如何界定「誹謗、騷擾、欺詐、粗俗、殘忍」等等性質完全是創作者主觀的判斷,沒有客觀的標準可能會導致紛爭,特別是歐美普遍的「cancel culture」。儘管如此,拋開具體的條例是否合理,Web3.0 社區討論和研究的態度和熱情十分令人欣慰。 A16Z 也在文章中提到,上述權利只涉及到最簡單最基本的權利,它可能並不適用於每一個項目或解決所有的版權糾紛。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起點,也鼓勵更多的從業者們為行業標準化添磚加瓦。
然而,》中詳細介紹過。然而,NFT-fi 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NFT 的底層價值被廣泛認可。基於此,NFT 的抵押借貸、衍生品、碎片化等一系列玩法才有意義。那麼底層價值來自於哪裡?筆者認為,NFT 有兩個基本屬性——內容屬性和金融屬性,這兩種屬性反映了NFT 兩個底層價值——文化價值和實用價值。然而,然而,
首先是文化價值,NFT 可以作為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文化產品的載體。但現實中,NFT 賣出如此高的價格仍為被大眾接受。 「NFT 不就是一張JPEG,憑什麼這麼貴?」類似的質疑聲不絕於耳。實際上,這個問題本身隱含著一個價值判斷:文化產品應該是廉價的,因為Web2.0 平台的服務和內容都是免費的。而這種想法是多年來注意力經濟的商業模式培養出來的消費習慣。不管是圖片、文章還是音樂、視頻,消費者已經習慣了廉價的文化產品。因此一張JPEG 能賣出很高的價格在大眾眼裡成為一件很離譜的事。然而,商品的價值和價格是兩種屬性,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但這種映射並不總是正確的。
文化產品低廉的定價導致消費者誤認為文化產品沒有價值。因此,作為文化載體的NFT 也沒有價值。一旦消費者被培養出了這種觀念,創作者的變現就會極其困難。筆者在上一篇《流行音樂編年史——創作者經濟如何成就最偉大的作品? 》裡也闡述過這樣一個觀點:壟斷的終局都不是對於技術的壟斷,而是對於經濟模型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注意力經濟剝奪了創作者的定價權,並培養了消費者錯誤的消費觀念和習慣。為了改變這個現狀,Web3.0 首先是一場文化運動,讓NFT 的文化價值被廣泛承認並正確定價。
比如NFT 作為門票、會員、身份、遊戲道具、投資標的等等被應用,NFT 的用例在持續創新。如果NFT 在各個領域被廣泛應用,其實用價值被不斷驗證並且推廣,消費者對於NFT 的認知就不會停留在JPEG 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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