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lik:詳談ENS域名所有權,基於需求的經常性費用應該存在嗎?
原文標題:《Should there be demand-based recurring fees on ENS domains?》
原文作者:Vitalik
原文編譯:郭倩雯,鏈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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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原文作者:Vitalik原文編譯:郭倩雯,鏈捕手
問題是,這真的是分配域名的最好方式嗎?通過低價出售域名,ENS DAO顯然可獲取的收益更少,這會限制其去提升生態系統。目前現狀同樣有損公平:能夠低價購買所有域名在2017年是件好事,在2020年也尚可接受,但會在2050年嚴重影響生態系統運行。購買五字母域名實際需要0.1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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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個ETH
是否有分配域名所有權的更好方式?是否能給ENS DAO帶來更多收益,確保域名能被那些最大化利用域名的人獲取,同時保留ENS的價值——可信的中立性和長期所有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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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兩行的數學定理,沒什麼需要太多解釋的。但它揭示了一個關鍵事實:對有限資源進行不受時間限制的分配,將有損長期的公平。該情況同樣出現在土地問題上,這就是為什麼歷史上有眾多土地改革,也是為什麼先進許多人主張徵收土地稅的重要原因。這對域名來說也是如此,儘管早期的.com持有者大量引入.io、.me、.network和許多其他域名,用這種“強行稀釋”的方式短暫地緩解了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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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S已文件承諾不增加新的頂級域名,以避免污染全球名稱空間,破壞其最終與主流DNS的整合,因此這種稀釋不在考慮範圍內。
至少,經常性費用意味著沒人能夠因忘記或粗心而意外地永遠鎖定一個域名。但這可能還不夠。你仍舊可能花500美元將一個ENS域名鎖定整整一個世紀,也一定還有一些需求量很大的域名類型,所以這個價格也將不止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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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投機者並沒有創造有效的市場
“賣方宣布保留價為50,這意味著其承擔了物品無法賣出的風險(1/2n),哪怕有些競標者願意為其支付高於t0的價格;但賣方也加大了其預期收入,因為當該物品被出售時他可以要求更高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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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最優拍賣可能不是事後有效的。為了更清楚了解為什麼該情況會發生,請考慮上一段中的例子,即n=1的情況。事後有效要求出價人永遠能得到物品,只要他的價值估計是正的。但這樣一來,競標者將永遠不會任何認可超過無窮小的價值估值,因為任何正的出價都會贏得這個物品......。事實上,賣方的最佳策略是拒絕以低於50的價格出售該物品。 ”
因此,“投機者攫取一大部分的域名分配收入,作為其確保市場有效運作的報酬”,這種說法是不對的。相反,協議裡精心設計的機制能夠鼓勵域名直接以公正價格出售,與之相比,投機者很容易使市場更糟。

一級標題長期以來,人們都能意識到非同質化資產過度嚴格的產權會帶來壟斷問題。哈伯格稅最初旨在用市場的方式解決該問題:它要求每個資產所有者設定一個他們願意出售給其他人的價格,根據該價格繳納年費。例如,每年收取銷售價格的0.5%。那麼持有人將受到激勵以合理的價格使資產處於可購買的狀態內,拒絕出售的“懶惰”持有人將每年虧損,而囤積資產,不進行使用,很多情況下在經濟意義上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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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任何時候被迫出售東西的風險會帶來巨大的經濟和心理成本,正因此,哈伯格稅的倡導者一般都關注於工業產權應用,因為其市場參與者更成熟。域名在這一光譜上屬於什麼位置?讓我們考慮在三個不同案例中,“遷移”企業的成本:數據中心、餐館和ENS名稱。
因此,對域名徵哈伯格稅並不是一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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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標題替代解決方案1:基於需求的經常性定價
當競標者將他們的出價金額送入智能合約進行競標時,資產所有者有兩個選擇:他們可以接受競標,也可以拒絕,不過這意味著可能要開始支付更高的價格。如果競標者的出價高於域名的實際價值,所有者可以賣給他們,讓競標者付出巨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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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屬性很重要,因為它意味著讓域名持有者“不幸”是有風險的,也是昂貴的,甚至可能最終使原本的受害者受益。
與哈伯格稅相比,這提供了更多穩定性,也更適合新手。域名所有者不需要經常擔心他們是否把價格定得太低。相反,他們可以放輕鬆,只需支付年費。如果有人出價,他們可以在4週內做出決定,要么賣掉域名,要么繼續持有它並接受更高費用。但即使如此,這可能也沒有提供足夠的穩定性。為了更進一步,我們需要一個折中方案。二級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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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2:基於需求的上限型經常性定價
我們可以修改上述方案,為域名持有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嘗試提供以下屬性。

強有力的有時間限制的所有權保障:
對於任何固定的年數,總是可以計算出一個固定的金額,你可以預先支付該金額,以無條件地保證至少擁有在該年限內的所有權。在數學語言中,必須有一些函數y=f (n),如果你支付y美元(或ETH),你就會得到一個硬性保證,即無論發生什麼,你都能持有該域名至少n年。這也可能取決於其他因素,例如該域名以前發生了什麼,只要在進行註冊或延長域名交易時,這些因素是已知的即可。請注意,n年後的最高年費將是導數f'(n)。
出價後的新價格將以隱含的最高年費為上限。例如,f(n)=1/2*n2,因此f'(n)=n,你在7年後得到一個5美元的出價,年費將上升到5美元,但如果你在7年後得到一個10美元的出價,年費將只上升到7美元。如果在一定時間(例如一整年)內沒有出價將費用提高到最高值,n進行重置。如果有人出價但被拒絕,n進行重置。當然,我們有一個非常主觀的標準,那就是f(n)必須是“合理”的。我們可以通過嘗試不同的函數形狀來提出折衷的建議:
因此,無論你對維護一個域名所需的費用水平有什麼看法,你都應該選擇一些基於需求的費用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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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弱財產規範並增加費用,對許多人來說在心理上是令人不悅的。即使這些費用能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即使你可以將費用收入轉為UBI,並在數學上表明大多數人將從你的提議中獲得經濟上的淨利益,情況也是如此。在城市增加交通擁堵費很難,即使是人們非常清楚地知道,唯二的選擇便是以美元支付交通擁堵費,或痛苦地在緩慢的交通中行駛,以被浪費的時間和被削弱的心理健康為代價支付了擁堵費。儘管土地價值稅在許多方面是最有效和最無害的稅收之一,但仍很難被採納。在我看來,Unstoppable Domains公開自豪地宣稱“永遠不收續費”是十分短視的,但它顯然至少有一定效果。那我為什麼認為我們是有可能為域名所有權增加費用和條件的?
加密貨幣空間不會解決人類在政治心理上面臨的深層挑戰——人類已經失敗了幾個世紀。但我們不一定要去解決問題,我看到兩個可能的答案,從現實角度上也許能帶來成功的希望:
第一是民主合法性:提出一個真正足夠妥協的方案,讓足夠多的人滿意,甚至可能讓一些現有域名持有者(不僅僅是潛在的域名持有者)情況比現在更好。
例如,我們可以實施基於需求的年費,長度不超過8個字母的域名每年費用上限為640美元,更長的域名每年為5美元,如果沒有人出價,域名持有人不付任何費用。在這樣的建議下,許多普通用戶會省一筆錢。
第二是市場合法性:不需要顛覆人們對現有系統的期望以獲得合法性,相反,創建一個新的系統(或子系統)。
在傳統的DNS中,這可以只通過創建一個新的頂級域名來完成,它將和現有頂級域名一樣方便。在ENS中,有一個明確的想法即只堅持使用.eth,以避免與現有域名系統發生衝突。而使用現有子域名並不完全可行:foo.bar.eth比foo.eth要差很多。一個可能的中間路線是,ENS DAO將單字母域名完全交給那些為其子域名運行可信中立市場的項目,只要他們將至少50%的收入交給ENS D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