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學會如何辨別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等違法犯罪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20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高達217起,這個數字在2019年是189起,2018年是166起。不難看出,國內涉虛擬貨幣傳銷呈逐年上升態勢。
為防止更多人受騙,知帆科技在這裡闡述了什麼是虛擬貨幣傳銷、利用智能合約技術進行傳銷、虛擬貨幣傳銷的特徵、宣傳手法,總結歸納了虛擬貨幣在傳銷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辨別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等違法犯罪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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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傳銷
虛擬貨幣傳銷本質上是新型網絡傳銷,可以定義為以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主流虛擬貨幣為交易媒介,以虛假虛擬貨幣(傳銷組織者自主發行的傳銷幣)為標的物,以互聯網和社交軟件為操作平台,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通過成員使用現金購買一定量主流虛擬貨幣(比特幣、以太幣等)作為入金獲得入門資格,並以上線成員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成員的數量作為計算和給付報酬的依據的非法牟利行為。
不過,最近幾年也有一部分的虛擬貨幣傳銷並沒有涉及到傳銷幣,入金和收益都是主流虛擬貨幣,比如直接利用智能合約技術實施傳銷,同樣是“拉人頭”模式。
02
智能合約新型傳銷
自比特幣誕生以來,底層的區塊鏈技術也被挖掘,從比特幣點對點支付的1.0時代和以太幣為核心的智能合約2.0時代,到DeFi為代表的3.0時代,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不斷延伸到金融、知識產權、醫療、物流、防偽溯源等領域。
智能合約的問世讓發行虛擬貨幣變得更為簡單,之前要依靠代碼不斷更新獨立的鏈,現在只要基於智能合約搭載已有的公鏈,修改代碼即可完成。也就是說,智能合約就是區塊鏈上的機器傳播合約和自動執行合約,不需要重複開發代幣的基礎功能,只要遵守協議就可以,什麼都是機器約定好的,到時間自動執行,無法撤回和修改。
在這樣的模式下,傳銷團夥抓住了漏洞,用智能合約拉資金盤,用獎勵機制刺激拉人頭,用後台預留漏洞和超級指令(一種代碼漏洞)操控價格;當然了,由於合約本身就有獎勵機制,傳銷團夥也會利用這個特點,讓大眾誤認為不是傳銷,讓投資人相信該平台從而進行投資。
由於智能合約在執行過程中也是可以查看資金流向,讓投資人錯認為一切都是透明的,給人感覺非常靠譜。傳銷團夥只需按照智能合約編寫好的規則每天釋放多少利潤以及推廣獎勵,就會有源源不斷的人加入進來。



例如MDF智能傳銷的宣傳話術:“真正智能合約無後門!代碼100%公開!永不關網!獨一無二的模式!2021年區塊鏈熱度最高!”
傳銷團夥通過前期的宣傳、造勢再配合一些實時收益的截圖,首先從心理上打動“韭菜黨”,然後通過操控平台規則讓“韭菜黨”嚐到甜頭,再利用平台拉人特性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獲得直推獎勵或升級獎勵金和高收益。
犯罪團夥借助智能合約進行傳銷,可操作的模式和方法很多,有借助智能合約技術進行宣傳和造勢的、有虛假交易所圈錢跑路的、有謊稱遭受黑客攻擊,導致資產被竊取等等。
大多犯罪團伙的平台會藉助智能合約的獎勵金計劃進行包裝,背地在合約中編寫漏洞代碼或超級管理員指令進行資金操盤。
智能合約傳銷案比傳統的傳銷案件更難防範和偵破,新的智能合約平台層出不窮,例如DeFi等項目,傳銷團伙的包裝和反偵查意識強。智能合約一旦執行,無法停止,讓大多數受騙者更確信是自己倒霉。
知帆安全團隊提醒大家一定要警惕智能合約傳銷,這裡面有人為操作的空間,有合約代碼層面的安全隱患,還有黑客的攻擊都會導致資產損失。
03
虛擬貨幣傳銷特徵
上面給大家講述了傳銷團夥利用智能合約傳銷,那麼傳銷團夥在利用虛擬貨幣傳銷過程中有哪些犯罪特徵?接下來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給大家詳細闡述。
2019年11月,李某、孫某、孫某某三人共同出資建設“奧運之星”(後更名為“體育之星”)平台,由張某某、胡某某負責軟件開發和網絡維護,通過虛構該平台為奧運產品項目,創造虛擬貨幣“AY幣”、“OLY幣”,借宣傳奧運精神實施傳銷活動。
該平台會員級別從低級到高級設置為普通會員、銅牌會員、銀牌會員、金牌會員、奧運之星、奧運大使六個級別,會員直推人員的數量、級別以及其發展下線會員的算力值總和達到平台設定的條件後升級為銅牌以上的高級別會員,級別越高,平台提供火炬產出的“AY幣”越多。
該平台通過逐步提高“AY幣”的價格區間和設置“獎勵”、“分紅”等模式引誘會員積極發展新會員。
會員可以通過推廣鏈接等方法無限發展會員,形成層級關係,對於直接發展的下線享受5%的獎勵;銅牌以上會員按照平台設定的比例享受平台所有銅牌以下級別交易手續費的“分紅”。銀牌以上會員可申請為“城市節點”,每增加一名會員,獎勵一定數量的“AY幣”。會員為獲取更多的“AY幣”,會不斷發展下線、提升級別。
該平台自2019年12月運行至2020年4月案發時,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金牌會員25人、銀牌會員488人、銅牌會員3012人、城市節點112個,涉案金額600餘萬元。
由上述案件總結出以下幾點:
1、把傳銷項目包裝成官方或“高大上”的項目。傳銷團夥會以虛擬貨幣為噱頭,先把自己包裝成可信的虛擬貨幣發行者與運營者,同時把自己的項目包裝成“高大上”並且可信的項目。上述案例中傳銷團夥搭建平台對外宣稱是奧運產品項目,誘導投資人。
2、自主發行虛擬貨幣,自主操盤。傳銷團夥會自己配備一套完備的操盤方案,造成“只漲不跌”假象,來吸引更多的投資人。而上述案例也不例外,傳銷團夥自主發行“AY幣”、“OLY幣”,同時逐步提高“AY幣”的價格區間和“獎勵”、“分紅”等模式引誘會員積極發展新會員。
3、有層級關係,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獲得高額回報。傳銷團隊以高額返利為誘導,讓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參與者為獲得獎勵報酬會吸引更多人加入並發展成自己的下線,按照一定順序形成“金字塔”層級,會員發展越多,其會員等級及返利越多。上述案例中,該平台設定六個會員級別,級別越高,平台提供火炬產出的“AY幣”越多,會員為獲取更多的“AY幣”,會不斷發展下線、提升級別。
值得注意的是,為吸引更多人參與,犯罪團夥在前期會大肆宣傳項目前景、盈利模式,不定期的組織線下會議、演唱會、旅遊等活動,甚至不惜花重金在境外召開規模推廣大會。目的就是讓你心動,相信該平台,進行投資。
04
虛擬貨幣在傳銷中扮演的角色
一般傳銷組織中傳銷頭目呈高智商化,團夥分工明確,成員技能呈現專業化、工具先進、平台化,宣傳手法和裂變手法更具迷惑性。特別是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的過程中,他們將虛擬貨幣的特性發揮到了極致。
過往的案例可以得出結論,虛擬貨幣在新型的傳銷案件中承擔以下角色:
1、虛擬貨幣成為傳銷的主載體。使用傳銷幣作為主載體,例如熱門的傳銷幣Plus Token、維卡幣、萬福幣、未來幣、五行幣、亞歐幣、萊匯幣、雷達幣、K幣等。傳銷團夥利用行業大V進行宣傳和造勢,尤其會用明星或大佬投資的主流虛擬貨幣進行降維打擊,偷換概念,推行沒有大平台、政府和銀行背書的傳銷幣。利用拉人頭的方式,讓更多的用戶入局,然後坐莊控盤,炮製崩盤事件(如監守自盜、“黑客”事件等)。
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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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醒
從以往傳銷案例可以看出,傳銷團夥基本套路無非就是拽大詞+高收益;造概念+高分紅;炒貨幣+高返利;而宣傳話術也是灌輸一些“成功學”,以“拉人頭”獲取高額回報為噱頭,話術無非就是:“躺著就能掙大錢!”“共享經濟,收益可觀!”“虛擬資產,金融創新!”“投資100萬,複利一年就能賺700萬!”這樣宣傳的目的就是為了誘騙你。
為預防和打擊虛擬貨幣傳銷,我國也陸續頒布了一些法律法規:
2009年,《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增設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13年,兩高一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關於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
二、關於傳銷活動有關人員的認定和處理問題
三、關於“騙取財物”的認定問題
四、關於“情節嚴重”的認定問題
五、關於“團隊計酬”行為的處理問題
六、關於罪名的適用問題
七、其他問題
知帆科技安全團隊提醒大家,識別和預防虛擬貨幣生態相關的傳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以區塊鍊或虛擬貨幣名義承諾巨額收益
以區塊鍊或虛擬貨幣名義承諾巨額收益,遠遠超出常規銀行或正規基金收益,一般來說收益大於8%就存在高風險。
2、平台具有拉新、升級等機制
平台要求必須拉新人進來,或者明顯的引導拉人提升自己等級,對應高等級擁有較高收益和權益的平台,一定是傳銷平台。
3、項目方的背景
在看到項目的前期宣傳可以在網上查詢該項目創始團隊或核心成員的背景,在國家審判網上這些成員是否有過相關案例。是否是失信人員名單中成員,是否從事過這詐騙、傳銷活動。如果有,建議投資要謹慎投資!
4、智能合約代碼開源,是否有審計報告
如果項目為智能合約相關的項目,參與需要確認兩點:
一個是該合約代碼是否開源,並且開源代碼更新和Release的頻率;另一個是該合約是否有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基本元素是否齊全(免責聲明、對合約的攻擊、嚴重漏洞、中等漏洞、低嚴重性漏洞、逐行評註和審計總結)。
5、打著互助、宗教名義的項目
特別注意打著互助、宗教名義的項目,這些項目背後的出發點大多為資金盤傳銷模式。不要隨意信任網絡文章、網站和項目。如果團隊信息並不對外公開,特別神秘,那麼他們就有可能是騙子。
06
追踪虛擬貨幣
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違法犯罪本質還是欺騙公眾,藉機牟取暴利,特別是新興的技術和金融理念。例如去中心化金融(DeFi)、NFT、GameFi以及央行推出的數字人民幣,傳銷團夥也會利用其包裝、假冒、“冠名”來迷惑公眾。
在追踪此類案件過程中,知帆科技建議從追踪假冒網站、追踪假平台、追踪社交群(特別是匿名群如“電報”)和傳銷幣入手,可以利用大數據和機器學習的技術建設反傳銷平台,進行傳銷特徵機器學習和標籤庫建設。
追踪虛擬貨幣的過程中,犯罪分子會不停的切換新的地址,更有甚者使用多個電子錢包隔離多筆交易,使用隱藏IP地址技術來躲避追踪。這些手法需要集中精力去攻克和研究。
為了有效解決由虛擬貨幣匿名性帶來的無法追踪資產流向的問題,知帆科技安全團隊自主研發了一款服務於公安機關的虛擬貨幣偵查服務平台——「逐跡-虛擬貨幣追踪查證平台」 ,依托知帆的區塊鏈大數據分析能力,通過對虛擬貨幣地址賬戶分析、虛擬貨幣追踪溯源、線索擴線等方面協助公安機關打擊詐騙、洗錢、傳銷、暗網交易等涉虛擬貨幣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