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泰斗張明楷教授:比特幣屬於刑法上的財物
作為中國當代極具影響力刑法學家之一的張明楷教授,其近期在得到App上線的「張明楷·刑法學100講」中表示,比特幣屬於刑法中的財物,將盜竊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的行為認定為盜竊罪,不超出國民預測可能性,也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
作為中國當代極具影響力刑法學家之一的張明楷教授,其近期在得到App上線的「張明楷·刑法學100講」中表示,比特幣屬於刑法中的財物,將盜竊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的行為認定為盜竊罪,不超出國民預測可能性,也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
作為中國當代極具影響力刑法學家之一的張明楷教授,其近期在得到App上線的「張明楷·刑法學100講」中表示,比特幣屬於刑法中的財物,將盜竊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的行為認定為盜竊罪,不超出國民預測可能性,也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
作為中國當代極具影響力刑法學家之一的張明楷教授,其近期在得到App上線的「張明楷·刑法學100講」中表示,比特幣屬於刑法中的財物,將盜竊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的行為認定為盜竊罪,不超出國民預測可能性,也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
一直以來,涉及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案件都存在著立案難、處理難的問題,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相信大家對這一點都深有感觸。
因為工作原因,鏈法律師團隊無論是在接受讀者、朋友諮詢,還是本身在處理涉及比特幣的財產類型案件時,這種感觸尤甚,尤其是在和一些不發達地區司法機關打交道的時候。今天看到張明楷教授這樣的觀點,筆者難掩喜悅。
關於比特幣等虛擬財產在刑法上的性質,鏈法此前曾多次撰文,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回顧一下。

近期,刑法學界泰斗、標桿性人物張明楷教授在得到上線了「張明楷·刑法學100講」課程。其在課程第一單元「刑法的基本問題」第四講「罪刑法定主義:虛擬財產屬於刑法學上的財物嗎?」中提及,比特幣屬於刑法中的財物。
依照這樣的觀點,盜竊比特幣,當然構成盜竊罪。詐騙比特幣,當然構成詐騙罪。
張明楷教授的權威性毋庸置疑。知乎上有個帖子,問題是“怎麼評價張明楷教授?”,下面跟帖回答出奇的一致,大家都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對張明楷教授進行評價。
對每一個學習法律的人而言,對張明楷教授都不會陌生。其獨著的《刑法學》教材,是每個法律人學習刑法必讀的教材。張明楷教授桃李滿天下,無論是公安系統,還是檢察院系統、法院系統,都不乏其學生,相信他這樣的觀點,無論是對以後的立法,還是對司法機關以後處理涉及比特幣的犯罪,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
雖說因案件處理需要,筆者也曾多次有向張明楷教授當面學習的機會,但如對這節課程介紹的那樣,在法律界,能跟張老師學習刑法是極其難得的。以下只是筆者對其中虛擬財產這一講的節選,想要更加系統學習刑法這一課程的,可以移步去購買、學習。
張明楷教授首先在這一講中以罪刑法定原則開題。
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的鐵則,它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是犯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受刑罰處罰,這是必須遵守的原則。這一原則不僅是刑法原則,也是憲法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之所以作為刑法的鐵則,是因為其背後根源是民主主義和尊重人權的思想。
民主主義是法律由國民自己制定,立法機關製定的刑法應該反映國民的要求。刑法體現國民的意志,自然保護的也是國民的利益。不恰當擴大處罰範圍,就會侵害國民的自由。
刑法明確規定了犯罪和相應的處罰,所以國民可以根據刑法,事先預測自己行為的性質,不會因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犯罪、會不會受到刑罰制裁而感到不安,這是尊重人權思想的體現。
課程中還提及了尊重人權要求禁止類推解釋。但是擴大解釋卻是刑法所允許的,具體的內容,感興趣的讀者可去聽課程。
張明楷教授為何認為比特幣等虛擬財產屬於刑法中的財物,其觀點如下:
他首先認為,虛擬財產要么是花錢買來的,如Q幣、遊戲幣、比特幣等,要么是勞動掙來的,具有財產價值。既具有客觀的交換價值,也具有主觀的使用價值。而且,虛擬財產在人們的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可以說,絕大部分人都離不開虛擬財產。既然如此,對於非法獲取他人虛擬財產的行為,就有必要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