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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範式:基於智能合約的全球房產抵押融資怎麼玩?
八维资本
特邀专栏作者
2019-01-16 09:22
本文約6309字,閱讀全文需要約10分鐘
本文借助空間經濟學的一些基本思想,提出研究網絡空間經濟學的主要問題,並結合全球經濟結構轉型的現實挑戰,提出和分析研究網絡空間貿易與投資規則的必要性。

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夥伴關係協議(TTIP)和服務貿易協定(TISA)被譽為貿易與投資規則新的“三大支柱”(以下簡稱“3T” )。


但“3T”並沒有真正體現全球科技、經濟發展的變化趨勢。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以新能源、大數據、金融科技、物聯網、人工智能、智能合約、區塊鏈、數字貨幣等為代表的新興科技的加速融合,一種完全不同的新經濟形態呼之欲出。此輪新經濟內蘊於網絡空間,網絡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規則目前還處於早期探索階段。


中國具有非常龐大的網絡經濟基礎,“互聯網+”已經深入到中國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規模的互聯網用戶,在網絡經濟領域具有領先的優勢,應該抓住契機,主導推動更適應新經濟的“網絡空間貿易與投資規則”的製定。


本文借助空間經濟學的一些基本思想,提出研究網絡空間經濟學的主要問題,並結合全球經濟結構轉型的現實挑戰,提出和分析研究網絡空間貿易與投資規則的必要性。


作者:張家林CF40常務理事、北京艾億新融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1


科技融合創造新經濟範式:

網絡空間經濟


 

讓我們首先設想一下在新經濟範式下的一筆普通的房地產抵押融資是如何完成的(八維資本正在致力於將這個應用場景變成現實,敬請期待)。


201X年的某一天,住在北京的王五,計劃把他的一處房產抵押融資。他把這個“融資招標書”通過一家“網上抵押貸款服務商”發佈出去後,很快他收到來自地球很多地方的貸款人的報價。王五的“智能金融顧問”-Awa對每一個有效的報價都進行了詳細的分析,並給王五幾個選擇建議。王五最終選擇與一個位於巴黎市郊的Frenchis先生進行此筆交易。讓我們看看這筆交易是怎麼實現的:


Frenchis也有自己的“金融顧問”-Mafa。 Frenchis有一些活錢需要投資,而且他偏好住房抵押貸款,於是Mafa就會不間斷的從網絡中搜尋潛在的投資機會:它與很多“網上抵押貸款服務商”和類似機構都簽訂了一份智能合約:該合約主要約定服務商提供潛在的融資方需求信息和約定使用哪個“房產區塊鏈”來完成薄記以及交易。 Mafa需要履行保密義務,可以查詢區塊鏈數據,以及承諾如果實現交易需要支付服務商一定的費用等條款。


當王五的融資需求信息發布後沒幾秒鐘,Fama很快獲得這條信息後,就開始它的盡調、評估與分析工作:從王五所登記註冊的房產區塊鏈中進行確權分析,調用網絡上的各種資源數據庫來分析王五的信用,從物聯網中查閱該房產的一些水電氣設備數據、維修日誌等;Fama使用了Google的增強現實智能代理(VR/ER smart agent) ,對該房產的內部情況、週邊情形的圖像資料進行了分析,綜合各種信息後,它對該房產進行了估值測算,最終Fama對這筆抵押貸款向Frenchis提出顧問建議。


Frenchis正準備睡覺了。他的手機彈出一條Fama的提醒信息:建議他做王五的這筆交易,並附上了一份詳盡的分析報告與顧問建議。 Fama在之前已經幫助Frenchis完成了好多類似的投資了,他已經非常相信Fama了。他看了看Fama提供的合同主要條款表後,感覺沒問題就按下確認按鈕,就睡了。


Fama收到Frenchis的確認這筆交易的指令後,立刻就向王五發出了對王五的這份“融資招標”的“投標書”:採用版本號為GMLMA-201X-1.1.2的智能合約標準來完成這筆交易,報價以及其他主要條款。


王五的“智能金融顧問”Awa此時正在對收到的每一個“投標書”進行分析。 Awa會仔細評估投標書的條款,分析貸款人的信息以及比較各個標書的優劣。最終,Awa給王五提供了包含Frenchis在內的3個選擇。王五此時正在會議室跟客戶開會,他從手機上看到Awa的信息提醒後,查閱了它的幾個建議。王五覺得Frenchis選擇用人民幣的方式完成此筆交易很好,就確認了。


Awa收到王五的確認指令後,就立刻與Fama進行了“會話”:我們可以簽約了。這個時候,Awa就按照招標約定的智能合約標準擬定了一份智能合約,並發給Fama。 Fama由於接到授權無需再讓Frenchs審閱智能合約,此時它只是複核否滿足標準即可。复核後,Awa就與Fama簽署了這份抵押融資智能合約,編號為GSC000101。這份智能合約實際上是一個可以按照合約約定的條款,並將其轉化為可以自動執行的一個程序腳本。當執行這個智能合約時,其實就是在某個平台上執行這個程序腳本。


Awa與Fama簽署的智能合約執行時,它會安排這筆交易的交割:Frenchis提供資金給王五;王五將其房產抵押給Frenchis。王五的房產抵押手續是在房地產區塊鏈上進行的。這個區塊鍊是由多個國家的政府機構聯盟建立的:王五的房產登記手續已經由最早的北京市房屋管理局的數據庫按照區塊鏈聯盟協議映射到了區塊鏈中。這樣只要在區塊鏈上作了抵押操作,聯盟區塊鏈就會自動的一方面在區塊鏈上進行更新數據,另一方面會按照聯盟協議更新北京市房屋管理局的數據庫數據,這樣就保持了該房產的狀態總是與區塊鏈同步。


智能合約一方面在區塊鏈上完成抵押登記操作,另一方面從Frenchsi的數字錢包中結付資金,並支付給王五的數字錢包。這樣就完成了整個交易。


上面設想的例子主要目的是呈現多種科技融合後是如何改變我們經濟活動的方式。我們看到了人工智能、物聯網、智能合約、區塊鏈、大數據這些技術是如何融合在一筆經濟活動中的。這樣的場景,我們還無法準確預計什麼時候實現,但我們確信這些很快就會到來:構建這種新經濟的所有基礎部件都已經就緒。

 


2


網絡空間及其經濟拓撲結構



 

讓我們反過來思考,看看什麼樣的網絡空間結構才能實現上面所設想的應用?為了實現這樣的交易,筆者認為網絡空間應該可以“描繪”成如下圖的樣子。





這個圖呈現了下一代網路空間的經濟拓撲結構。


網絡空間結構可以分為五個層次,分別為:



  • 物聯網層

  • 互聯網層

  • 人工智能(AI)層

  • 智能合約層

  • 區塊鏈層



層內之間、層與層之間都具有標準的協議進行會話,每層又可以分為若干子層結構。比如:物聯網層就可以再細分為“感知層”和“認知層”。讓我們逐一了解下構建網絡空間經濟的這些基礎部件:

 

物聯網層是最”貼近“地球地理空間的一層。它是整個網絡空間與地球地理空間”物理“連接的接口和數據交互的網絡。地理空間發生的事件[5]都可以被物聯網層“感知”,並以數據的形式映射到物聯網層中的“認知層”,認知層由大數據分析、雲計算等技術作為支撐,提供對這些感知的認知。並把這些認知以各種形式提供給其使用者。


互聯網層提供網絡中需要的各種連接,它就是目前我們熟悉的構建在TCP/IP協議基礎上的網絡。它的核心功能是建立“連接”。這種連接具有非常多的形態。


人工智能(艾真體)層是提供各種智能體或人工智能服務的網絡。人工智能將會成為類似自來水、電一樣的“基礎設施”,人們可以按需購買其提供的各種服務。我們每個人都會有一個或多個人工智能(艾真體)來輔助、甚至幫助我們完成網絡上的一些事務。這些人工智能將能夠提供從簡單的私人助理到高級的金融投資顧問的範圍很寬的服務。可以預見,將來幾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工智能助理或顧問,輔助人們應對日益複雜的、頻繁的網絡空間經濟活動。人工智能(艾真體)就像今天的智能手機一樣,成為人們進行網絡空間活動的必備品。


智能合約的思想最早來自NickSzabo,經過後來的發展,它已經逐漸成為解決網絡空間中海量、單筆小金額、無信任中心環境下的合約管理體系的基礎。合約簡單地說就是一個要約、一個承諾以及一種價值交換的行為。價值交換的技術層面的概念是對價。雖然很多合約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寫下來,但很多是不需要的。而且,不管你怎麼稱呼它,如果它存在一個出價行為、接受行為以及價值交換的行為,那麼就是一個合約。所有的合約都包含三個基本的要素:要約、承諾、價值交換(對價)。在大多數情況下,沒有選擇管轄權的合約會暴露在多個轄區裡面,這樣會出現爭議,增加不確定性、風險、時間耗費和開銷。


因此,對於網絡空間的經濟活動,大多數是跨區域、主權和管轄權的。因此,選擇一個合適的法律框架、轄區和裁決過程就顯得非常必要。


怎麼能最大限度的讓各個管轄區認可智能合約?最簡單的答案是:在每一個合約裡包含一個書面的仲裁條款。根據紐約公約(學術上叫《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商業仲裁提供了在150多個國家的公共法院裡可以被執行的私下判決。紐約公約要求成員國認可和執行大多數的外國仲裁裁決。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於2006年7月7日通過一項《建議》,該建議意在承認電子商務日益得到廣泛使用以及所頒布的一些國內立法和判例法在仲裁協議的形式要求、仲裁程序和執行仲裁裁決方面比《紐約公約》更為有利。


這個公約的細節以及其他可以執行的法律超越了本文的範圍,但一個有效的仲裁條款必須是:書面的,包括所選的法律和過程,定義什麼爭議是(或者不是)仲裁的範圍,以及可以適用的規則裡的必要條例。


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呢?如果做得好的話(與來自這150個國家之一的任何對手方),一個當地的法院必須執行仲裁裁決。如果我們將仲裁條款與良好執行的仲裁聽證會結合起來的話,當地法院並不需要決定你的智能合約是否有效或者誰贏了。你選擇的仲裁官決定與你智能合約相關的事項,包括誰贏了誰輸了。仲裁官然後會作出決定(也叫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如果輸的一方不願意自覺遵守裁決,贏的一方可以將裁決拿到輸的一方所在的當地法院並說“請強制執行這個”。只要仲裁是妥善進行的話,當地法院必須執行這個裁決,並不需要對仲裁的過程提出任何質疑。


仲裁條款可以讓你對過程的每個方面量身定制:地點、持續時間、語言、媒介(視頻或者當面)等,這進一步減少了不確定性,並讓參與交易各方對過程有更好的控制。智能合約就通過這些過程的細緻的編程從而實現爭議的不確定性、風險減小到最下。


由於具備了最廣泛的司法管轄認可,加上精確的程序化的過程控制,使得合約簽約當事方對其交易對手方而言,“智能合約”就成為一種可以完全自主“履行”的合同:如果履約,對價將獲得執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責任會很精準的被仲裁到其中一方,守約方無需消耗太多的時間和成本就能夠獲得合約約定的補償或責任義務的免除。

 

區塊鍊是一種開放式自治賬簿系統。由於區塊鏈的巨大優勢,採用區塊鏈薄記網絡空間中的經濟活動的優勢是非常明顯的。我們甚至可以預測,未來網絡空間中的薄記標準、清算協議應該是基於當前區塊鏈技術發展和演變而來的。網絡空間的經濟活動將只會劃分為“鏈上的”和“非鏈上的”的兩種形態。 “鏈上的”經濟活動由於具備的核心優勢,將會被更快、更好和更安全的處理;反之,“非鏈上的”經濟活動將會需要更多的時間、更多的審核和在沒有更多安全防護措施環境下處理。


數字貨幣對於網絡空間經濟活動的重要程度是顯而易見的。網絡空間的支付、清算、結算與採用哪種數字貨幣會產生非常不同的影響。目前看來,數字貨幣應該是兩種基本形態共存: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與私人部門發行的數字貨幣。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依然承擔傳統貨幣政策框架的“貨幣”職能,而私人部們發行的數字貨幣更多的是作為一種“代幣”在清算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網絡空間的經濟拓撲結構或許還有更多的部件,以及其他形式。但筆者認為,這幾項是最基礎、最重要的基礎部件,已經能夠構建完全不一樣的經濟範式。就像僅用一些很少的樂高“塊”,就能夠構造非常複雜的事物一樣。網絡空間的經濟活動將超出我們現有經濟學理論的認知而迅猛發展,我們目前尚無法精準的描述它的全貌。



3


網絡空間經濟學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確信,未來更多的經濟活動將“發生”在網絡空間,而非傳統的地理空間。我們在過去的十幾年間,看到了電子商務從零到逐漸取代傳統商務的巨大變革。與此對應的是,目前尚沒有建立合適的理論框架來分析電子商務,以及更一般的網絡空間經濟學的研究還處於非常早期的階段。專門針對網絡空間經濟學的研究還很少。


由克魯格曼等人開創的“空間經濟學”已成為當代經濟學中最激動人心的領域之一。空間經濟理論被視為不完全競爭與收益遞增革命的第四次浪潮。


在經濟學領域,與時間(Time)不同,長久以來“空間(Space)”沒有能夠成功地納入經濟學主流。為什麼“空間”問題一直是主流經濟學的一個盲點?這並不是歷史的偶然。由於空間經濟學本身的某些特徵,使得它從本質上就成為主流經濟學家掌握的那種建模技術無法處理的領域。而這種特徵指的就是存在收益遞增時的市場結構問題。克魯格曼認為主流經濟學之所以對空間問題置之不理,並不是因為“空間”問題在我們的生活中不重要,相反,它很重要,只是因為經濟學家們沒有掌握必要的研究工具。他說,“經濟學家們也因為知道無法把空間因素模型化,而不去研究經濟的空間方面的問題。”


克魯格曼等開闢的空間經濟學, 已經發展成為主流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它研究經濟活動發生在何處且為什麼發生在此處。為什麼研究這種經濟的空間特徵是非常重要的?克魯格曼解釋說有三個重要的理由:



  • 首先,國家內部經濟活動的區位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主題;


  • 其次,在一些重要的情形中,國際經濟學和區域經濟學之間的界線變得越來越模糊了,譬如用標準的國際貿易範式來談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關係就越來越沒有意義了;


  • 第三,這是最重要的原因,新貿易理論和新增長理論,告訴人們一個新的經濟學世界觀,卻很難從傳統的貿易、增長和商業週期中理論中找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說明。這就是世界經濟的實際運行方式,但研究國際國內經濟活動的區位時,這樣的證據就不難找到,因此,空間經濟學為新貿易理論、新增長理論等提供了一個思想和實證的理論框架。



空間經濟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也是核心問題,即解釋地理空間中經濟活動的集聚現象。它的核心建模策略是“D-S模型、冰山成本、動態演化和計算機模擬。


基於數學上的等價原理,如果把地理空間看作狹義的”空間“,網絡空間看作地理空間的一個“拓撲空間”,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藉助克魯格曼的空間經濟學基本思想來構建網絡空間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基於這樣的設想以及基本的觀察,筆者認為,網絡空間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應該包括網絡空間中收益遞增的市場結構;網絡空間經濟活動的集聚現象;以及網絡空間的去中心化的自組織經濟。




4


研究網絡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規則的必要性


 

當前的貿易與投資規則都是基於地理空間經濟學的產物。在此框架下,地緣政治主導了這些規則的擬定。無論是WTO、還是3T、以及自由貿易區(FTA),無一不是基於地理空間以及地緣政治考量的產物。


我們已經看到,網絡空間經濟雖然是地理空間的一種拓撲,但它已經大大超越了傳統的地緣政治框架。我們需要一種全新的視角、理論框架來考察它,並依此來擬定更適應它內在特徵的規則。一些基本的問題需要我們找到答案:



  • 是否需要製定《網絡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規則》?誰來製定這個規則?


  • 《網絡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規則》與現存的WTO、3T以及諸多雙邊、多變FTA的關係是怎麼樣的?


  • 在各個國家高度重視網絡安全,並將網絡安全視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時,網絡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該如何納入這些體系內?這些體系該如何應對日益增長的網絡空間的經濟活動?



通過上面的簡要說明,雖然沒有經過非常嚴謹的論證,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基於傳統地理空間的貿易與投資規則(包括WTO、3T、FTA)是地緣政治的延續。在此框架下演進的各種規則,都是某個時期地緣政治的一種反應。區別於傳統的地理空間的約束,網絡空間經濟給各個經濟體和個人提供了一個更廣闊的、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因此,非常有必要研究由諸多創新科技催生的網絡空間的經濟學以及貿易與投資規則。這樣的研究對於當前的中國尤其必要和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