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密資產交易試點計畫要求交易必須使用越南盾且對外資准入比例設限
6小時前
Odaily星球日報訊越南政府已批准一項為期五年的加密資產交易試點項目,根據香港決議,只有越南公司被允許提供交易平台,且所有加密資產的發行、交易和支付都必須使用越南盾。加密資產的發行方也必須是越南公司,這些資產必須由真實的財產支持,且只能向外國投資者發行。任何擬設立交易所的機構必須具備至少10 兆越南盾的最低資本金,其中至少65%需由機構投資人出資。在這些機構投資者中,必須至少包括兩家成熟機構,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並且它們合計持有該交易所超過35%的股權。任何加密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的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且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只能投資於一家交易所提供者。只有持有加密資產的越南人和外國投資者才被允許在獲得許可的平台上開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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