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弊如何權衡?解讀美國最新穩定幣監管法案
編者按:本文來自金色財經,Odaily經授權轉載。
編者按:本文來自
金色財經
金色財經
,Odaily經授權轉載。
編者按:本文來自
金色財經
金色財經
,Odaily經授權轉載。
編者按:本文來自
金色財經
金色財經
,Odaily經授權轉載。
這項法案是由美國國會代表Rashida Tlaib (密歇根州), Jesús “Chuy” García (伊利諾伊州)和Stephen Lynch (馬裡蘭州)提出的,他們指出該法案將專注於監管穩定幣,尤其是Facebook領導的Libra穩定幣項目(目前已經更名為Diem),其中提出多項監管要求,包括:
1、穩定幣發行方必須獲得銀行執照;
2、穩定幣發行方必須獲得美聯儲、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銀行監管機構的批准才能發行穩定幣;
4、穩定幣發行方必須購買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保險,並保留足夠的準備金以便輕鬆兌換美元。
二級標題
在這份長達18頁的《穩定幣網絡共享和銀行執照執行法》中指出:
“數字貨幣價格與美元等傳統法定貨幣永久錨定(或穩定)在一起,意味著監管方面需要面臨新的挑戰,同時這也會引發市場、流動性和信貸風險增加。”
威拉米特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羅漢·格雷(Rohan Grey)認為,《穩定幣網絡共享和銀行執照執行法》實際上定義了“基於數字貨幣形式”的存款,在他看來,穩定幣其實就是一種原生於互聯網上的存款形式。羅漢·格雷解釋說:
二級標題
“任何想要發行貨幣或存款之類的服務提供商和實體,都應該像提供存款服務的金融機構一樣受到監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贊助商和共同贊助商曾向美國貨幣監理署代理署長佈萊恩·布魯克斯(Brian Brooks)發送過一封信,其中對監管機構在數字資產領域的關注提出質疑,之後立法者們還向為穩定幣發行方和其他加密貨幣提供託管服務的銀行發送了解釋信函。
今年七月,美國貨幣監理署為希望代表客戶持有加密貨幣的聯邦儲蓄協會和國家儲蓄銀行打開大門。該監管機構於7月22日發佈公告,允許各種規模的全國性銀行和聯邦儲蓄協會託管加密貨幣,而且聲明此類託管服務是一種與託管服務相關的、“現代形式”的傳統銀行活動。
二級標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