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發改委:投資者投資國家禁止的對外投資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責令停止該投資活動
Odaily星球日報訊 國家發改委發布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其中提出,投資者投資國家禁止的對外投資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責令停止該投資活動,限期處分股份、資產,沒收違法所得;拒不執行的,處中方投資額 5%以上 1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Odaily星球日報訊 國家發改委發布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其中提出,投資者投資國家禁止的對外投資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責令停止該投資活動,限期處分股份、資產,沒收違法所得;拒不執行的,處中方投資額 5%以上 1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