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虚拟货币平台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西法院驳回追责介绍人诉求
Odaily星球日报讯 据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发布案例,2020 年,年逾七旬的莫某夫妇经熟人介绍参与境外虚拟货币矿机理财项目,先投入 4200 元并收回本金,随后又陆续投入 6 万余元。2020 年 12 月,平台关停,二人无法提现。2026 年初,二人起诉投资介绍人及实际操作人,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及利息。法院认为,涉案虚拟货币投资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委托理财合同无效;损失主要源于虚拟货币交易的非法性及平台风险,而非受托人个人行为,遂驳回原告诉求。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