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密资产试点计划要求交易必须使用越南盾且对外资准入比例设限
5小时前
Odaily星球日报讯 越南政府已批准一项为期五年的加密资产交易试点项目,根据香港决议,只有越南公司被允许提供交易平台,且所有加密资产的发行、交易和支付都必须使用越南盾。加密资产的发行方也必须是越南公司,这些资产必须由真实的财产支持,且只能向外国投资者发行。任何拟设立交易所的机构必须具备至少 10 万亿越南盾的最低资本金,其中至少 65%需由机构投资者出资。在这些机构投资者中,必须至少包括两家成熟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并且它们合计持有该交易所超过 35%的股权。任何加密资产交易服务提供商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49%,且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只能投资于一家交易所提供商。只有持有加密资产的越南人和外国投资者才被允许在获得许可的平台上开立账户。(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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