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报讯 针对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与加密初创公司 Block Earner 的案件,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做出了有利于 ASIC 的裁决。
法官 Ian Jackman 认为 Block Earner 在没有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Earner”产品,违反了 2001 年公司法第 911A(1)及(5B)条款的规定。法官还裁定,Block Earner 经营与 Earner 产品相关的未注册管理投资计划,违反了公司法第 601ED(5)及(8)条款的规定。
根据 1 月 31 日发布的判决,ASIC 已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 Block Earner 的两款产品 Earner 和 Access 下达命令。如判决书所述,这两款产品都是在 2022 年 3 月推出的。然而,只有 Access 产品继续提供。而 Earner 产品在推出 8 个月后,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左右停产。
澳大利亚 ASIC 认为这两个产品都属于金融产品,并表示:“如果 Earner 或 Access 是金融产品,那么可以认定 Block Earner 在未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的情况下从事金融服务业务,违反了公司法的第 911A 条款。此外,如果 Earner 或 Access 是管理投资计划,那么可以认定 Block Earner 在未注册管理投资计划的情况下违反了公司法的第 601ED(5)条款。”
法官 Ian 裁定,ASIC 成功证明了 Block Earner 在提供 Earner 产品时违反公司法 601ED 和 911A 条款,但未能证明其 Access 产品违反上述条款。法院将在当地时间 3 月 1 日的听证会上确定 Block Earner 必须支付的罚款金额。 (Bitcoin.com)